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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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2023-11-27  点击:[]

根据《关于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创建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经机关各部门科室(团队)及党员个人申报,纪检监察室意见征求,机关党委会讨论通过,现将拟确定为本次“党员先锋岗”的名单公示如下:

部门科室(团队):办公室行政科、组织部党员发展服务岗、学生工作部绍兴文理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计划财务处财务结算中心、计划财务处计划管理科、资产与后勤管理处物业能源管理科、校团委办公室、图书馆参考咨询部、图书馆流通阅览部。

党员个人:田晓彦、边盼月、曹珊、蒋梦圆、林陈静、朱梦娣、赵欣、汤文军、奚梦澜、钟晓潇、董国荣、任吉、陈文玲、王云子、吴萱、夏首磊、顾欣欣。

上述拟确定为“党员先锋岗”的名单公示时间从2023年11月27日起至2023年11月29日止。若对以上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机关党委反映。联系人:宋娟丽;联系电话:88333157。

本轮 “党员先锋岗”创建期为一年,后续将在此基础上综合各方面情况评选产生“党员示范岗”。

机关党委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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