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党支部、各部门(单位):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本着“条线清晰、精简高效”的原则,根据校领导分工调整、部门性质和工作需要,经机关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对机关党支部、党小组设置及支部书记、副书记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中共绍兴文理学院机关第一支部委员会,所辖部门:办公室、档案馆、发展规划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审计处,下设党小组:办公室党小组、档案馆党小组、发展规划处党小组、国际交流合作处党小组、国际教育学院党小组、审计处党小组,令狐文生任书记、钟晓潇任副书记。
2.中共绍兴文理学院机关第二支部委员会,所辖部门: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工会、妇联,下设党小组:组织部、机关党委党小组、宣传部、统战部党小组、纪检监察室党小组、工会、妇联党小组,徐晓娟任书记、丁贻良任副书记。
3.中共绍兴文理学院机关第三支部委员会,所辖部门:学生工作部、招生与就业处、保卫处、团委,下设党小组:学生工作部党小组、招生与就业处、团委党小组、保卫处党小组,叶伟强任书记、钟央文任副书记。
4.中共绍兴文理学院机关第四支部委员会,所辖部门:人事处、计划财务处、招投标与采购中心,下设党小组:人事处党小组、计划财务处、招投标与采购中心党小组,陈立任书记、谷江稳任副书记。
5.中共绍兴文理学院机关第五支部委员会,所辖部门: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中心、信息技术中心、实验室管理中心,下设党小组:教务处党小组、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党小组、信息技术中心党小组、实验室管理中心党小组,王伟任书记、马艳任副书记。
6.中共绍兴文理学院机关第六支部委员会,所辖部门:人文社会科学处、科学技术处、地方服务与合作处、研究生院、学报编辑部,下设党小组:人文社会科学处、科学技术处党小组、地方服务与合作处党小组、研究生院党小组、学报编辑部党小组,夏婷任书记、吴江军任副书记。
7.中共绍兴文理学院机关第七支部委员会,所辖部门: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校园建设处,下设党小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行政党小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餐饮医务党小组、校园建设处党小组,潘华泉任书记、赵宝山任副书记。
8.中共绍兴文理学院机关第八支部委员会,所辖部门:图书馆,李秀明任书记、许经纬任副书记。
9.中共绍兴文理学院机关第九支部委员会,所辖部门: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周柳萍任书记、汪秋月任副书记。
中共绍兴文理学院机关委员会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