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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一”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

2025-04-30  点击:[]

机关党委所辖各党支部、各部门、全体党员:

“五一”、端午将至,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营造风清气正、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结合上级有关要求,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各党支部、部门要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要求,开展一次专题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制度规定等,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坚决守住铁规矩、硬杠杠。

各党支部、部门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教育提醒,“一把手”要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部署正风肃纪和监督检查工作,紧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公务接待、违规接受娱乐活动、其他公款享乐奢靡问题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顶风违纪问题。

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始终绷紧作风这根弦,慎独慎微、防微杜渐,严格家教家风,带头廉洁、勤俭过节,带头改作风树新风。节日期间严禁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接待或者超标准超范围接待;严禁在回家省亲、外出旅游、公务差旅期间或在本地以朋友聚会为名,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宴请;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严禁利用公款购送礼品或变相公款旅游;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等。

校纪委将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检查,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将严查快处、顶格处理。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充分发挥“探头”作用,组织开展本单位专项检查,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全面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机关党委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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