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所辖各支部:
根据《机关党委落实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绍学院机关党委〔2020〕8号)和《机关党委关于进一步严肃党的组织生活、规范组织生活记录的通知》(绍学院机关党委〔2020〕11号)精神,机关党委建立了党支部工作季度督查机制,每季度初,机关纪委将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3季度各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制度执行情况。
二、督查时间及有关要求
1.督查分各支部自查和机关纪委组织集中督查两个阶段。各支部按《机关所辖党支部组织生活完成情况登记表》开展自查,自查工作在本月底前完成,并将《机关所辖党支部组织生活完成情况登记表》交机关纪委;机关纪委的集中督查于10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请各支部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高度重视督查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严肃党的组织生活、规范组织生活记录的通知》(绍学院机关党委〔2020〕11号)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提升支部党建工作水平。
附件:机关所辖党支部组织生活完成情况登记表
中共绍兴文理学院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