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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通知

2022-04-12  点击:[]

机关各党支部、党小组,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机关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强化思想政治理论教育,不断提高教职工思想政治素质,根据《中共绍兴文理学院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文理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绍学院党办〔2022〕3号)要求,结合机关实际,现就加强机关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意义

政治理论学习旨在提高教职工的政治理论素质和政治敏锐性,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不断坚定广大教职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及时理解和掌握国家大政方针,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通过政治理论学习提升业务能力水平,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积极主动承担起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的历史使命。

二、认真落实政治理论学习要求

1.以集中学习为主,个人自学和其他多种形式相结合,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通过学习提升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要正确处理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与其他学习活动类型的关系,不能简单的以专业业务学习、党员学习、工会活动代替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集中学习要严格遵守学习制度和学习纪律,保证时间,严格考勤,确保学习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确保学习覆盖到机关全体教职工。

2.机关各部门每周要开展一次集中学习,集中学习时间原则上定于每周三下午,确有困难的可以调整,但需要每周固定一个时间,主要采用传达学习、精读文件、专题讨论、观看视频、辅导讲座、专题报告、经验交流、竞赛测试、调研考察、培训教育等学习方式进行。

3.各党支部、党小组要结合“三会一课”开展集中学习,其中党小组每月开展一次,可与部门集中学习相结合,党支部每季度开展一次。

三、加强组织管理与检查

机关党委按照学校相关文件对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作统一部署,明确集中学习的主题,并提供学习参考资料。各党支部、各部门要指定专人做好考勤、记录、归档等工作,详细记录学习内容、形式、时间、地点和出缺席人员等。各党支部要定期对所辖各部门学习情况开展检查。

每月底,各党支部要将《集中学习情况统计表》及时反馈至机关党委,联系人:丁贻良,88347967,邮箱:965346031@qq.com

附:机关教职工政治理论集中学习情况统计表

机关党委

2022年4月11日

附件

机关教职工政治理论集中学习情况统计表

党支部名称:                                    党支部书记: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支部或党小组或部门名称

参加人数

学习时间

学习时长

(每45分钟计1个学时)

学习主题(学习内容)

组织形式

(参见备注)

学习方式

(参见备注)

学习成果

(含学习笔记、新闻报道等)









































































备注:1.统计起讫时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每月月底将统计表反馈至机关党委;

2.组织形式包含:支部、党小组、部门为单位组织学习、集中培训;

3.学习方式包含:传达学习、精读文件、专题讨论、观看视频、辅导讲座、专题报告、经验交流、竞赛测试、调研考察、

培训教育等;

4.支撑材料由各党支部留存备查。

上一条:机关党委关于开展好4月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上报“最多跑一次”网上办事大厅事项线下受理情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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