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所辖各党支部,各部门:
为不断加强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切实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绍学院党办[2022]3号《绍兴文理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结合机关实际,现将4月份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主要内容与安排通知如下:
时间安排 |
重点学习内容 |
组织形式 |
学习形式 |
学时要求 |
第1周 (4.1—4.9) |
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进会暨全校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 |
部门集中组织学习 |
传达学习、精读文件、专题讨论、观看视频、辅导讲座、专题报告、经验交流等 |
1-2学时 |
第2周 (4.10—4.16) |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新时代宣传思想工作》 |
部门集中组织学习 |
传达学习、精读文件、专题讨论、观看视频、辅导讲座、专题报告、经验交流等 |
1-2学时 |
第3周 (4.17—4.23) |
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2022年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 |
部门集中组织学习 |
传达学习、精读文件、专题讨论、观看视频、辅导讲座、专题报告、经验交流等 |
1-2学时 |
第4周 (4.24—4.30) |
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2021—2025年);2022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 |
部门集中组织学习 |
传达学习、精读文件、专题讨论、观看视频、辅导讲座、专题报告、经验交流等 |
1-2学时 |
各部门要将政治理论学习纳入部门会议第一议题,落实“每周开展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每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40学时”的要求。各部门可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增加理论学习内容。所在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考勤、记录、归档等工作。
机关各党支部、党小组要结合“三会一课”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并做好对所辖部门政治理论学习的指导与检查。
附件:
1.学习参考资料
2.机关党委4月教职工政治理论集中学习情况统计表
机关党委
2022年4月12日